交通部 111.12.26. 交路(一)字第11182008772號公告

公告指定「高雄市蓮池潭周邊」及「高雄市愛河水岸周邊」為觀光地區

主旨:公告指定「高雄市蓮池潭周邊」及「高雄市愛河水岸周邊」為觀光
      地區。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高雄市蓮池潭周邊」指定觀光地區約198.31公頃;「高雄市愛河水
    岸周邊」指定觀光地區約151.36公頃。
二、指定範圍詳附圖。

附件:
附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