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基隆港暨其輔助港引水費率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一 日生效
主旨:修正「基隆港暨其輔助港引水費率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 三月一日生效。 依據:「引水法」第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基隆港暨其輔助港引水費率表」
附件: 基隆港暨其輔助港引水費率表.pdf 基隆港暨其輔助港引水費率表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