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112.01.13. 交授高業字第11200006361號公告

公告委任本部高速公路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執行「高速公路 服務區停車場充電樁建置及營運移轉案」

主旨:公告委任本部高速公路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執行「高
      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充電樁建置及營運移轉案」。
依據:
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委任本部高速公路局,執行「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充電樁建
          置及營運移轉案」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