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事項
主旨:公告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 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水域遊憩活動項目與範圍: (一)立式划槳:A區、C區。 (二)獨木舟:A區、C區。 (三)風箏衝浪:B區。 活動項目與範圍詳公告圖示。 二、違反本公告之活動限制事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行為 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 性質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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