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109.02.03. 航舶字第1091710018號公告

公告「船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危險品名稱」,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 九年二月三日生效

主旨:公告「船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危險品名稱」,並自中華民國
      一百零九年二月三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
公告事項:附「船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危險品名稱」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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