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MEPC .305(73)決議之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修正案,並修 正「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
主旨: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 納MEPC.305(73)決議之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 修正案,並修正「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自即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及商港法第七十五條。 公告事項:本案係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 )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第七十三次會議通過之MEPC.305 (73)決議案,為防止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環境及符合國際公 約規範,爰予以採用前述決議案規定。
附件:
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