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北區富台段1-1地號等8筆土地) 第2場公聽會
主旨:公告辦理「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北區富台段1-1地號等8筆 土地)第2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說明「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北區)興辦事業概況及事業計 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 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中華民國 109年 3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 三、地點:臺南市北區長勝里活動中心(臺南市長榮路 5段41巷46號) 。 四、說明事項: (一)計畫執行概況及展示相關圖籍。 (二)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法性。 (三)第 1場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回應處理 情形說明。 (四)意見答覆與說明。 五、本計畫係奉行政院98年 9月 9日院臺交字第0980054496號函核定辦 理。 六、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及「申請徵收 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 規定,需用土地人於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 應至少舉行 2場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並廣納各界意見,爰敬邀土 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