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國道 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書公聽會(第 3場)
主旨:辦理「國道 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書公聽會(第 3場)。 依據:依據 109年 9月26日「國道 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書公聽會 會議結論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2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 24-1條、第25條、第26條及「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作業要點」等相 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發行為名稱:「國道 1號甲線計畫」 二、開發單位:本部高速公路局 三、開發範圍及內容:為因應桃園國際機場未來拓建第三跑道及第三航 廈後衍生旅運需求,提供桃園國際機場、大桃園地區快速便捷的公 路服務,爰規劃建構完整的高快速運輸路網,路線自桃園市大園區 竹圍漁港附近台61線起,行徑蘆竹區,於龜山區銜接國道 1號,續 經中油桃園煉油廠東側,迄於桃園區台 1線,全長約18.1公里,沿 線設置 6處交流道。 四、公聽會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09年10月25日(星期日)下午 2點整 (二)地點: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演藝廳(桃園市蘆竹區仁 愛路 2段 1號) 五、公聽會辦理方式: (一)依「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作業要點」辦理。 (二)辦理方式:本部於公聽會舉行10日前通知主管機關、委員會 委員、其他有關機關、專家、學者、團體及當地居民,並公 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開發案論壇網站(https://eiad oc.epa.gov.tw/EIAFORUM/) 至公聽會舉行翌日,請關心本 開發計畫之民眾、團體或機關撥冗參加並表達意見,本公聽 會將廣泛收集意見,以利後續審查。 (三)公聽會議程如下(主席得視實際需要調整): 1.主席致詞 2.開發單位簡報或說明 3.與會者表達意見 4.開發單位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回應說明 5.結論 6.散會 六、請區公所或里長協助通知當地居民參加。 七、會議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 止會議,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