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109.10.14. 交路(一)字第10980002051號公告

辦理「國道 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書公聽會(第 3場)

主旨:辦理「國道 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書公聽會(第 3場)。
依據:依據 109年 9月26日「國道 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書公聽會
      會議結論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2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
      24-1條、第25條、第26條及「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作業要點」等相
      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發行為名稱:「國道 1號甲線計畫」
  二、開發單位:本部高速公路局
  三、開發範圍及內容:為因應桃園國際機場未來拓建第三跑道及第三航
      廈後衍生旅運需求,提供桃園國際機場、大桃園地區快速便捷的公
      路服務,爰規劃建構完整的高快速運輸路網,路線自桃園市大園區
      竹圍漁港附近台61線起,行徑蘆竹區,於龜山區銜接國道 1號,續
      經中油桃園煉油廠東側,迄於桃園區台 1線,全長約18.1公里,沿
      線設置 6處交流道。
  四、公聽會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09年10月25日(星期日)下午 2點整
      (二)地點: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演藝廳(桃園市蘆竹區仁
            愛路 2段 1號)
  五、公聽會辦理方式:
      (一)依「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作業要點」辦理。
      (二)辦理方式:本部於公聽會舉行10日前通知主管機關、委員會
            委員、其他有關機關、專家、學者、團體及當地居民,並公
            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開發案論壇網站(https://eiad
            oc.epa.gov.tw/EIAFORUM/) 至公聽會舉行翌日,請關心本
            開發計畫之民眾、團體或機關撥冗參加並表達意見,本公聽
            會將廣泛收集意見,以利後續審查。
      (三)公聽會議程如下(主席得視實際需要調整):
            1.主席致詞
            2.開發單位簡報或說明
            3.與會者表達意見
            4.開發單位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回應說明
            5.結論
            6.散會
  六、請區公所或里長協助通知當地居民參加。
  七、會議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
      止會議,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