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交通部公路局 115.10.30. 路監交字第1155021376號公告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委託辦理辦法

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並自112年6月30日施行

第二條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得委託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以下簡稱受託機構)
辦理。
公路主管機關為執行本辦法之事項,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辦理。
前項情形,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應將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
府公報或新聞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