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交通部 112.10.27. 交授觀業字第11230024851號公告

法規名稱: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自發布日施行

第二條
領隊人員之評量、訓練、執業證核發、管理、獎勵及處罰等事項,由交通
部委任交通部觀光署執行之;其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應公告並刊登於政府
公報或新聞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