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名稱:交通部航港局 111.04.29. 航舶字第1111710328號公告
法規名稱:船舶法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除依前條或第五十六條所定規定外,危險品不得攜帶或託運進入有載運乘 客之客船。 危險品名稱,由航政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