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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交通部 111.11.17. 交路(一)字第11179006951號公告

法規名稱:鐵路行車規則

中華民國111年1月3日

第三條 [函釋]
鐵路機構應依其系統之規模及特性,設置安全管理組織,依交通部公告時
程實施安全管理系統;其安全管理系統之建立應符合安全管理系統之實施
架構指引(如附件)。
鐵路機構完成前項安全管理系統建立後,應將其執行之手冊報交通部備查
。
第三章 [函釋]
 行車人員
第三節 [函釋]
 車輛及列車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