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名稱:財政部75.2.20.臺財稅第七五三一一四一號函
法規名稱:引水人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93年12月2日
各引水區域之引水人,應共同設置引水人辦事處,辦理船舶招請領航手 續。 各引水人辦事處應訂定公約,由引水人簽約共同信守,並報請當地航政 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引水人辦事處受當地航政主管機關之監督。
引水人執業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