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財政部89.06.29. 臺財稅字第0八九0四五三九八七號函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十四日

第四條 [函釋]
  汽車依其使用目的,分為左列二類:
  一、自用:機關、學校、團體、公司、行號或個人自用而非經營客貨運
      之車輛。
  二、營業:汽車運輸業以經營客貨運為目的之車輛。
第四章 [函釋]
  汽車裝載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