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名稱:交通部84.4.21.交路字第0二0六一0號函
法規名稱: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汽車運輸業客運貨運運價,由各該管公路主管機關依據全國或各該地區 之運輸情形核定之,在同一區域內,除有特殊情形外,應予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