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名稱:交通部路政司70.1.26.路臺監字第00六0五號函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十四日
汽車牌照包括號牌、行車執照及拖車使用證,為行車之許可憑證,由汽 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經清繳其所有違反公路法與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之罰鍰及未繳納之汽車燃料使用費並檢驗合格後發 給之。 但拖車號牌及拖車使用證得由使用人申請之。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