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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臺灣省警務處65.4.16.警刑(壹)字第三七四一七號函)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十四日

第九條 [函釋]
  汽車號牌之型式、顏色及編號,按其種類由交通部定之。
  前項汽車號牌之型式、顏色及編號變更時,公路監理機關應通知汽車所
  有人限期換領新型號牌,逾期未換領又未申請延期者,其牌照不得使用
  ,經再通知逾期仍不換領號牌,其牌照應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