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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交通部78.8.18.交路字第0二四0六0號函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63.08.26訂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九日

第八條 [函釋]
  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物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得不
  報告警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