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名稱:交通部 101.07.13. 交路字第1010021703號函
法規名稱: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本辦法之合作社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地方為合作社所在地之 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 本辦法之公路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直轄市政府以外區域 為交通部,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
解散及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