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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交通部 101.07.13. 交路字第1010021703號函

法規名稱: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第五條 [函釋]
  本辦法之合作社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地方為合作社所在地之
  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
  本辦法之公路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直轄市政府以外區域
  為交通部,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
第五章 [函釋]
  解散及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