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交通部 108.05.13. 交航(一)字第10899000661號公告

法規名稱:商港法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定自101年3月1日施行

第四條 [函釋]
  國際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
  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國內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備查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
  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核定之。
第四章 [函釋]
安全及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