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執行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之建設重置購置維修經費辦法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自113年1月1日施行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執行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之建設重置購置維修經費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附件:
附件-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之範圍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