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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11.12.05. 觀海管字第11103003822號公告

公告「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施行 區域,如附表及附圖,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
      」施行區域,如附表及附圖,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
二、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2點。
公告事項:
一、禁止於本公告附表及附圖之場域,從事炊煮、露營或生火等相關行為
    。但為促進觀光發展所辦理之活動,經報本處核准者不在此限。
二、違反前項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0
    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附件:
附表及附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