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變更指定桃園市「小人國主題樂園」觀光遊樂業經營範圍為觀光地區
主旨:茲變更指定桃園市「小人國主題樂園」觀光遊樂業經營範圍為觀光 地區。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第三款。 公告事項: 一、「小人國主題樂園」觀光遊樂業經營範圍,前經本部九十三年八月 二十三日交路(一)字第0930008654號公告為觀光地區在案。 二、旨揭變更指定觀光遊樂業經營範圍為桃園市龍潭區中原段1435地號 等 8筆土地及南坑段 701地號等76筆土地(詳附表),總計面積30 .794383公頃。
茲變更指定桃園市「小人國主題樂園」觀光遊樂業經營範圍為觀光地區
主旨:茲變更指定桃園市「小人國主題樂園」觀光遊樂業經營範圍為觀光 地區。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第三款。 公告事項: 一、「小人國主題樂園」觀光遊樂業經營範圍,前經本部九十三年八月 二十三日交路(一)字第0930008654號公告為觀光地區在案。 二、旨揭變更指定觀光遊樂業經營範圍為桃園市龍潭區中原段1435地號 等 8筆土地及南坑段 701地號等76筆土地(詳附表),總計面積30 .794383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