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名稱: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77.11.2.祺祥字第六五二號函
法規名稱: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汽車運輸業營運成本重估及運價調整,除遇有特殊情形外,每兩年檢討 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