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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條文內容

解釋名稱:交通部航港局 109.09.21. 航舶字第1091710607D號公告

法規名稱:船舶法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第五十八條(遊艇檢查丈量及登記註冊之辦理) [函釋]
遊艇之檢查、丈量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機構驗證後,由遊艇所在地之
航政機關辦理;其登記或註冊、發證,由遊艇船籍港或註冊地航政機關辦
理。